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关于陕西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1-04-20 浏览:2104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15〕33号)、《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21〕82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效率,现将我省关于公路工程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申请、审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申请程序
陕西省范围内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交通运输工程一、二级造价工程师如需申报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应先登录“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平台”如实填写相应申请表,完成网络申报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提交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查。
二、注册申请需提交资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原件(1份);
2、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任职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变更注册
1、变更从业单位申请表原件(1份);
2、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任职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者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离职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由本省转出外省人员,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第1项为3份。
(三)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原件(1份);
2、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任职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聘用单位出具的前一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三、注册申请受理时间
注册现场审查受理每年集中4个时段办理,分别为3月1日至20日、6月1日至20日、9月1日至20日、12月1日至20日。
交通运输工程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申报初始注册可于2021年5月1日至20日现场提交资料审查,其余现场审查受理时间不变。
四、注册申请受理地点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6楼603室
电话:029-88869215
联系人:杨磊
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2021年4月12日